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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好消息!美国EB-1即将进入历史上首次全球排期时代! [打印本页]

作者: 阁下    时间: 2019-2-10 11:02
标题: 好消息!美国EB-1即将进入历史上首次全球排期时代!


  近日美国移民9月最新排期表公布!作为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的EB-1进入全球排期时代!这是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情况。 在2015年及以前,EB-1的签证名额根本用不完,也就没有所谓的排期,但现在的情况不同了,申请人数的暴增让美国方面有些猝不及防,EB-1已经连续3年出现排期的情况,尤其是在2018财年,排期出现还比2017年提前了3个月。与此同时,前几个月一直前进的EB-2,本月倒退了2年,排期从3年多延长到5年多。

  这里科普一下EB-1类别的移民方式,包括EB-1A(各行业杰出人才)、EB-1B(杰出教授、研究员)和EB-1C(杰出企业家和高管)三种,其中EB-1A没有行业限制,没有学历、语言和年龄的要求,最重要的是不需要雇主担保,而EB-1B和EB-1C则需要美国雇主担保,这是长期在中国生活和居住的申请人都无法满足的,所以在EB-1类别中,只有EB-1A是符合实际适合中国人的方式。

  另外,移民局同时声明排期状态会一直维持到12月份,也就是说新财年10月份到来后,领事馆也未必就会开始安排面试,需要等到12月份的最新排期。

  这次全球排期表明:全球的EB1申请人历史上首次在一个财年度没结束就用光了每年40000个名额。这也直观的反应出这类申请的火爆程度,说明全球想要移民美国的申请人都在关注这个美国移民的“快速车道”。移民局公布的相关审核标准要求EB1申请人证明自己是所属专业领域少数比例的顶尖人才。虽然长久以往EB-1的申请人都在与自己领域的其他申请人在竞争,但是进入全球排期时代,更是将这种竞争推向了国际化。也就是说过往因为整体申请人数不多,所以移民官并没有大量申请的对比。现在每年申请的人数超过了40000,移民官在考核每一份申请的时候势必更加严格,因为即使这份申请不批准,也还是会有大量同领域的申请人提交新的申请。所以我们也建议想要通过EB-1移民美国的申请人如果符合条件,请尽快提交申请。

  我们前几日公布了另一项政策调整,就是9月11日起所有移民/非移民申请,材料不全移民官可直接拒绝,不再要求补件。这就使得申请人不再有试错的机会,必须一次性将材料准备到最完美的状态。在EB-1的申请中,个人成就及条件固然重要,但文案质量在某种程度上也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同样的条件,如果文案论述的不能突出亮点,同样无法获得移民官的认可,所以选择专业人士和机构办理至关重要。

  虽然进入全球排期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排期影响不大,但是申请人在置身于来自全球同行业者的竞争当中,胜算又有几何?另外,由于目前EB-5的排期和风险加剧,对于中国人来说,移民美国除了EB-1A也只剩EB-2类别中的NIW了,这也造成申请人蜂拥而至,导致EB-2排期大幅后退。所以我们也建议想要通过EB-1A和NIW(EB-2)移民美国的申请人如果符合条件,请尽快提交申请。

  EB-1A就是我们所说的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中的“特殊人才”,EB-1A可以说是职业移民申请的最佳选择。之所以如此,原因有三:

  其一、Eb-1A很少受到移民排期的影响。目前,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讲,在职业移民的前三类优先中,只有第一类优先(Eb-1)名额充足。第二类优先和第三类优先均需要等待名额。在职业移民第二类和第三类优先有着漫长排期的情况下,选择Eb-1A可以大大缩短绿卡申请的时间。

  其二、Eb-1A不需要美国雇主支持,完全不受制于雇主。申请人在递交Eb-1A申请前后或申请批准前后,可以随时更换雇主。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提出Eb-1A申请时,甚至不需要在美国有工作。相关法律要求 Eb-1A申请人在绿卡批准后继续在本领域工作,但是并不要求Eb-1A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必须在本领域工作。所以,法律只是要求Eb-1A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必须证明自己有“意向”继续在本领域工作但是,很多有意继续在美国从事本领域工作,但尚未在美国找到工作的Eb-1A申请人也申请到了绿卡。

  其三、Eb-1A不需要经过劳工证(PERM)申请程序。职业移民申请中的第二类优先(NIW除外)和第三类优先均需要经过劳工证申请程序。第一步先向美国劳工部(DOL)申请劳工证。等劳工证批准后,再进入第二步,提出I-140申请。等绿卡名额的优先日期排到后,再进入第三步,提出I-485申请。相比之下,EB-1A则不需要申请劳工证,而直接提出I-140申请。这不但简化了申请环节,缩短了申请时间,降低了申请费用,而且也大大减少了移民申请中的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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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与其他类别的职业移民申请相比,Eb-1A的最大优势在于申请时间短、申请环节少,而且不受美国雇主的限制。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讲,选择Eb-1A可谓职业移民申请的上策。

  那么,申请人需要满足哪些要求才可以提出申请呢?归纳起来,EB-1A要求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十项中的至少三项:

  1. 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2. 被选为高标准专业协会的会员;

  3. 申请人得到过专业媒体的报导;

  4. 在专业领域有重大创见;

  5. 发表过专业论文;

  6. 评判过同行的工作;

  7. 在重要机构或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

  8. 展出过自己的作品;

  9. 收入远远高于同行;

  10. 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已经达到本领域顶尖水平的证据。

  许多人看到这些申请条件首先自己把自己否定了,因为移民局这10条标准中第一条就是获得国家或国际级奖项,觉得该政策是专门为奥斯卡、诺贝尔等奖项获得者设立的。其实这是错误的观念,得国际大奖不过衡量标准其中一项,即使没有国际级奖项,也可以通过过许多其他它标准申请,EB-1A远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

  小园子给各位举例介绍几条申请条件,并没有那么高不可攀

  ① 在专业领域有重大创见

  哇,看起来就好难,其实不然,这一点要求申请人在行业内作出过独创性、原创性重要贡献,例如撰写行业标准、发明的专利被广泛应用等。如果你编写行业国家标准、专利发明被全国应用、编写教材在全国学校使用等,那这一点你就满足啦~

  ② 发表过专业论文

  这一条看起来就很好满足,要求发表至少5 篇学术期刊论文或出版过书籍。

  ③ 评判过同行的工作

  怎样算评判呢?比如你担任过国家级项目、比赛评委或期刊审稿人。申请人在其领域内,作为评审或者评委对他的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他人的作品或活动进行评定都算评委资格,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评审,期刊审稿,奖项评委等。

  ④ 收入远远高于同行

  至于这一条,只要你年纳税薪资收入百万以上,可以提供个税税单,提供流水就可以满足。

  ⑤ 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已经达到本领域顶尖水平的证据

  如果你通过艺术表演或作品获得过百万以上商业收入。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 等的销售量得到证明,这一点也可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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