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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人类胚胎发育中的致畸敏感期,您了解多少? [打印本页]

作者: 益山    时间: 2017-2-13 09:49
标题: 关于人类胚胎发育中的致畸敏感期,您了解多少?


  胚胎的发育过程是一个极为细致复杂的过程,是细胞和组织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分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受到干扰,就会导致各种畸形。特别是器官迅速分化发育时,最易受到致畸因子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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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胚胎发育中的致畸敏感期随胎龄不同而异,可分为不敏感期,敏感期及低敏感期

  (1)不敏感期:指受孕后2周内(末次月经的第14-28天)此时的胚胎呈细胞胚体,尚无细胞及器官组织的分化,与母体的接触范围小,细胞胚体单纯,对一般有害物质均不敏感。倘若遭受侵害,重者胚体细胞全部死亡或大部分被破坏,而致早孕流产,临床可表现为一次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如损害轻微,胚体细胞可自行修复,继续正常发育,不形成异常。故此期称不敏感期。

  (2)敏感期:指受孕后3-8周(末次月经的第5-10周)。此期是人胚胎发育的最重要时期,所有主要的外表和内部结构都在此时开始发育。许多重要器官及系统,如中枢神经系统、心脏、眼、四肢、五官、外阴等都在此期陆续萌芽分化,组织娇嫩、敏感、极易受到内外环境因素的影响与损害,而导致严重的形体与内脏的畸形。根据人类胚胎发育时间的研究,引起主要器官畸形的最危险时期均在此期,如脑在受孕后的15-27天,眼在24-29天,心脏在20-29天,四肢在24-36天,生殖器在26-62天。故此期称为敏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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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低敏感期:指受孕后9-38周(末次月经的第11-40周)。此期人胚胎进入胎儿期,器官组织渐趋发育成形,对有害物质的敏感性下降,如受侵害则表现为某些生理功能障碍或小形体异常。但因大脑及中枢神经系统分化发育时间较长,直到妊娠晚期还保持对致畸因子的敏感性,故在孕晚期受侵害亦可影响胎儿智力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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